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(个人)
发布时间:2023-08-16
全职引进到市直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,原则上保留原职级或岗位待遇不变,优先安排相应职务或聘用相应职称,同时享受3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和最长3年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以及30万元购房补贴,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。(市委人才办负责)
全职引进到市直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,原则上保留原职级或岗位待遇不变,优先安排相应职务或聘用相应职称,同时享受3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和最长3年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以及30万元购房补贴,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。(市委人才办负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