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、省科学技术奖补贴(企事业单位)
发布时间:2023-08-16
对我市获得国家和省自然科学、技术发明、科技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,市财政给予同等奖金额度补贴;对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、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,市财政给予100万元、5万元补贴,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。(市科技局负责)
对我市获得国家和省自然科学、技术发明、科技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,市财政给予同等奖金额度补贴;对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、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,市财政给予100万元、5万元补贴,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。(市科技局负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