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职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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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政策说明
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,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给予3000元/人一次性就业补贴;对本地应届高校、中等职业院校以及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再给予一次性1500元/人求职创业补贴;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,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。 -
二、联系咨询
市人社局就业科 0550—3042118